1.液压砌块机铸、锻、焊件质量
1.1液压砌块机所有铸件、锻件、焊接件均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。
1.2所有铸件表面喷砂处理。
1.3重要的铸件、锻件和焊接件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。
1.4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铸造缺陷,在保证使用质量的条件下,允许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修补。
1.5机架和主油缸等重要承载件应有材料性质的证明。
1.6关键件进行内部探伤检验,应符合GB/T 6402的要求。
2.液压砌块机零件和装配质量
2.1机械加工件质量应符合JB/T 8828的规定。
2.2装配质量应符合JB/T 5994的规定。
2.3重要的固定接合面应紧密贴合,紧固后用0. 05 mm塞尺检验,只允许局部塞人,其塞人深度不应超过结合面宽度的20%,其可塞入部分累计不应大于结合面长度的10%。
重要的固定接合面应包括:
a)梁柱式液压机的立柱台肩、锁紧螺母与上横梁及下横梁的固定接合面;
b)主油缸或主活塞(柱塞)端部与活动横梁的固定接合面。
2.4主活塞(柱塞)、导轨等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。
2.5外购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,重要外购件应有质量保证书。
3.液压砌块机液压、气动系统和电气设备质量要求
3.1液压砌块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/T 3766的规定。液压系统中所有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/T 7935的规定。
3.2液压系统工作时油箱内油液温度不应超过55℃。
3.3液压系统的清洁度等级应符合JB/T 5994-1999中表2的规定。
3.4液压机的气动系统应符合GB/T 7932的规定。
3.5液压机电气设备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施加500 Vd. c时,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欧姆。
3.6电气设备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经受1 min时间电压1 000 V的耐压试验。不得发生击穿。
4.液压砌块机外观质量要求
4.1液压砌块机的表面不应有图样上未规定的凹凸、粗糙不平等缺陷。
4.2零件接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,错位量不大于1 mm,门、盖等接合面处不应有明显的缝隙。
4.3外露的液压、气动、电气等管道应排列整齐、安装牢固,并不得与相对运动的零件部件接触。
4.4液压砌块机的油漆应符合JB/T 5000. 12一2007中5. 7的规定。